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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款、违约金与罚没支出的税前扣除

汕头的老板做生意难免遇到赔款、违约金、行政处罚,可这些支出能不能进成本、抵所得税,很多人分不清。下面讲清。

一、能扣除的

  • 合同违约金、赔偿金,有依据可扣。
  • 商业保险赔款冲减损失。
  • 与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。

二、不能扣除的

  1. 税收滞纳金、罚款不得扣除。
  2. 行政性罚没支出不得扣除。
  3.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。

三、凭证要求

  • 合同、协议、判决书作依据。
  • 赔偿金要合规、走对公。
  • 罚款要有处罚决定书。

四、汕头现实

贸易、制造合同纠纷多,罚没与赔偿金混杂。建议建赔付台账区分。

五、建议

经营违约金可扣、行政罚款不可扣。凭证留全,汇算时别混。

潮州未来财税建议:合同违约金、赔偿金凭协议可税前扣除,税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没一律不得扣除。赔付走对公、留合同判决书,罚款留处罚书。建赔付台账区分性质,汇算调增别漏,别把罚款当经营支出。

本文由潮州未来财税(潮州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)整理发布,专注潮州及潮汕地区工商财税服务,咨询热线 130 2678 1316,转载请保留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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